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9月21日,国家商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通报容积式空气压缩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查看成果,有7批次产品不符合规范的规则。
据通报,2018年第3批,共查看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等10个省、直辖市29家公司制造的29批次容积式空气压缩机产品。
本次查看根据GB/T 3853-2017《容积式压缩机检验实验》、GB/T 4980-2003《容积式压缩机噪声的测定》、GB/T 7777-2003《容积式压缩机机械振荡丈量与点评》、GB/T 15487-2015 《容积式压缩机流量丈量方法》、GB 19153-2009《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2207-2008《容积式空气压缩机 安全要求》、JB/T 6430-2014《一般用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JB/T 10972-2010《一般用变频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GB/T 13928-2015《微型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JB/T 8934-2013《直联便携式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JB/T 4253-2013《一般用喷圆滑片空气压缩机》规范的要求,对容积式空气压缩机产品的容积流量、排气温度、机组输入比功率、噪声声功率级、振荡烈度、安全阀灵敏性、排气压力自控设备、能接受压力的容器资质等材料查看、显露旋转件防护查看、电动机热态绝缘电阻、电控设备耐电压实验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测。
查看发现,浙江恒友机电有限公司、浙江威普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台州智伦机电有限公司、台州市威豪机械有限公司、武义广利机电有限公司、安徽博古特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力达(江西)机电有限公司等企业的7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则规范的规则,涉及到容积流量、机组输入比功率、噪声声功率级、振荡烈度4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