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月21日,原上海市质量技能监督局官网发布上海市空气压缩机产品质量监督查看成果。近期,上海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出产的空气压缩机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查看。本次查看了46批次产品,经查验,不合格1批次。
本次监督查看根据GB19153-2009《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2207-2008《容积式空气压缩机 安全要求》、《动力功率标识管理办法》等国家规范及有关规范和部门规章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测:容积流量,机组输入比功率,噪声声功率级,振荡烈度,排气温度,电气绝缘电阻,电气耐电压实验,安全阀灵敏性,能接受压力的容器查看,显露旋转件防护查看,标志,能效、许可证标识。
本次查看发现,上海曲晨机电技能有限公司出产(标称)的1批次全无油空气压缩机(规格型号:QWJ-200;出产日期/批号(标称):2018QWJ2000905-1 2018QWJ2000905-2(备) /2018.9.5)样品被检出能效、许可证标识项目不合格。
能效标识是企业向顾客传达空气压缩机产品节能水平最直接的方法,顾客可以终究靠能效标识了解空气压缩机产品的节能水平,从而来挑选更节能的产品类型,所以能效标识引导顾客的消费取向。《动力功率标识管理办法》也规则了但凡列入能效规范的产品要标示能效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