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下面的地址和收件人信息同样至关重要。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录取通知书的寄送地址将根据您现在填写的地址进行参考,因此请务必如实填写。
报名前,考生应事先准备符合我省报考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学历等材料),在
(暂无证书也可报名,但需在填报志愿前取得证书。)往届生(已毕业):身份证、户口本、中职阶段学校毕业证、技能证书
《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居住证、父母社保(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证明、技能证书等材料给报名点进行审核和领考生号。户籍从外省迁入广东的考生:
《学籍户籍审核表》或《报名资格审核表》后,带身份证、户口簿、在校证明/中职阶段学校毕业证等资料到报名点办理报名审核和领考生号。退役士兵:
身份证、退役证、户口簿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户口簿,凭学籍数据名单报考
全国英语等级证书。(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布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颁发的汽车维修工、电工等52种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护士执业证书。(5)“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院校,需参加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不设证书要求。
已取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 (考试中心) 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 等级考试证书和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考生,高考报名时,系统会自动关联证书信息;未自动关联的其他证书, 由考生据实填写证书信息,录取前将核查是否属实。未取得证书, 届时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 2025年 1 月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或其他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报名,并在春季高考填报志愿前取得证书, 方可参加“3+证书”考试的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获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但未能通过高考报名系统核验的考生,需于填报志愿前携带本人身份证、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地市招生办确认 手续。退役士兵持身份证和退役证办理相关手续。
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来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系统指引,录入本人的基础信息(含普通高 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考科目在内的报考信息、联系方式、个人简历、家庭情况等),上传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其中 身份证号44开头的广东户籍考生如经报名系统核查户籍信息验 证通过的,无需上传),采集和上传相片,并交纳报考费。
,其 中身份证要求上传正反两面、户口簿要求上传首页、户主页、父/母亲或监护人页、考生本人页,考生可提前准备好电子文档, 方便报名时上传。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二代(或三代)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学历等证明材料到市县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手续。
普通高考体检时间为高考报名后至2025年 2 月 23 日。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须于2025年3月1日前完成体检数据上报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参加 2025 年春季高考高职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复检时间安排在 2 月 26 日至 28 日,复检后需修正数据的,须于3 月3日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仅参加6 月份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复检时间安排在 6 月 11 日至13 日,复检后需修正数据的,须于 6 月 11 日至 21 日期间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2.中学初核。中学负责对《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进行初核。初核最重要的包含考生所填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不是满足我省随迁子 女报考条件。经初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根据各市县制定的随迁 子女高考报名具体工作流程,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不符合我省 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所在中学应及早做好解释和学生分流工 作,引导学生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尤其是艺术类、体育类、中职类等特殊类型考生,因考试时间较早,一旦错过当 地高考报名将无法安排考试。
3.职能部门审核。各市县根据本地随迁子女审核工作流程充 分利用数据联审等方式,对随迁子女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办理《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盖章等。审核结果应尽早告知考生。
4.考生录入信息。审核通过的随迁子女考生应在网上预报名 后,通过高考报名系统输入《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相关信息。并在报名确认时,连同身份证、户口簿等报名材料到报名点办理 报名确认手续。
全日制大学在读、已被大学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都不能参加高考报名,但
例如你就读的是三年制的中专/技校/职高学校,那么一二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高考报名,要等到三年级了属于应届生才可以参加。
3、在中职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非广东省户籍、达不到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考生,也无法在广东省内报名高考。
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前途命运和家庭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招生委员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狠抓落实,确保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报名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公安、人社、医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报名资格联审工作机制;要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结合学籍管理系统数据,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和学生实际就读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地招生要积极协调公安、人社等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严把资格审核关,严防“高考移民”;要不断优化报名资格审核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让“数据多跑路,考生少跑腿”。各地招生、各高中学校、报名点要根据《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做好高考报名组织实施和考生宣传指引工作。
各地高考报名点的设置和管理工作应按照《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粤招办〔2022〕16号)的相关要求进行。各地市招生要加强高考报名点的统筹和管理,根据考生分布合理设置报名点。报名点一般设置于高中阶段学校和市县招生,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报名点。往届生及其他社会考生应到市县招生指定的社会报名点进行高考报名。各高中阶段学校和有五年一贯制审核任务的高职院校应根据当地招生的统一部署做好报名点设置工作。各地高考报名点名单经地市招生核准后,于10月中旬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地招生要加强对报名点的管理,按标准规范配置报名设备;报名前对各报名点业务负责人开展系统集中培训,确保各报名点准确掌握报名政策和审核标准。高考报名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报名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尽责、弄虚作假或协生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地招生要积极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要对照高考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的户籍、学历、学籍等信息及其他报考资格材料。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对于凭虚假材料报名或通过办理非正常户口迁移手续等违规手段获取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考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一)严格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要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14〕24号)及中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为确保高考报名时学籍数据完整、准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高中阶段学校应尽快核准完善本地学籍数据,确保10月20日前完成学籍数据的更新校验工作。高考报名前,各地要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坚决杜绝“在册不在校、人籍分离”现象。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定,认真审核考生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结果由校长签名确认。
(二)加强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严防“高考移民”。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省招生委员会、教育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移民”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1号)要求执行。各地招生、各中学、各报名点要对照高考报名条件,认真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学历)和实际就读情况,凡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要主动协调公安部门,严格审核考生户籍信息的真实有效性,重点核查高中阶段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是否符合迁户政策。凡属弄虚作假或以高考为目的非法迁移入户的,一律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各县(市、区)招生、报名点应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尤其是对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应明确告知后果(若报考,将无法报读本科批次院校)。2023年11月20日前,各地市招生须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名单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招生一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考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
(三)做好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随迁子女资格审核工作按《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相关要求执行。各地招生要积极协调公安、社保、医保等部门,充分的利用网上系统和电子数据进行联审,简化审核流程。审核过程中,发现随迁子女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证件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报名,已经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各高中阶段学校可提前组织随迁子女考生进行材料初核,引导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学生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
(四)加强考生毕业生身份审核。除报考高校少年班、数学英才班、数学领军计划、物理攀登计划、物理学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教育部批准的类型外,严禁非应届毕业班在校学生报考。凡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在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考。中学有组织非毕业班学生报考行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高等学校新生报到时将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无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考生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五)加强考生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2024年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申报工作按照《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安排,各高中阶段学校和报名点要提醒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各地招生要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的材料汇总、资格审核、上报、公示、信息录入等工作,避免造成工作脱节和遗漏。要充分利用数据比对、部门联审等办法加强考生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工作。对弄虚作假骗取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下同)报名工作将于2024年11月1日至10日进行。为做好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前途命运和家庭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招生委员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务必格外的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狠抓落实,确保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平稳顺顺利利地进行。报名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公安、人社、医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报名资格联审工作机制;要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结合学籍管理系统数据,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和学生实际就读情况做一次专项核查,察觉缺陷及时整改。各地招生要积极协调公安、人社等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严把资格审核关,严防“高考移民”;要一直在优化报名资格审核流程,提升工作效率,让“数据多跑路,考生少跑腿”。各地招生、各高中学校、报名点要根据《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见附件1)的有关要求,做好高考报名组织实施和考生宣传指引工作。
各地高考报名点的设置和管理工作应按照《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粤招办〔2022〕16号)的有关要求进行。各地市招生要加强高考报名点的统筹和管理,根据考生分布合理设置报名点。报名点一般设置于高中阶段学校和市县招生,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报名点。往届生及其他社会考生应到市县招生指定的社会报名点进行高考报名。各高中阶段学校和有五年一贯制审核任务的高职院校应根据当地招生的统一部署做好报名点设置工作。各地高考报名点名单经地市招生核准后,于10月中旬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地招生要加强对报名点的管理,按标准规范配置报名设备;报名前对各报名点业务负责人开展系统集中培训,确保各报名点准确掌握报名政策和审核标准。高考报名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报名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尽责、弄虚作假或协生弄虚作假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地招生要积极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要对照高考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的户籍、学历、学籍等信息及其他报考资格材料。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对于凭虚假材料报名或通过办理非正常户口迁移手续等违规手段获取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考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一)严格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要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14〕24号)及中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为确保高考报名时学籍数据完整、准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高中阶段学校应尽快核准完善本地学籍数据,确保10月20日前完成学籍数据的更新校验工作。高考报名前,各地要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情况做专项核查,坚决杜绝“在册不在校、人籍分离”现象。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定,认真审核考生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结果由校长签名确认。
(二)加强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严防“高考移民”。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核检查工作,按照省招生委员会、教育厅、公安厅《关于逐步加强“高考移民”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1号)要求执行。各地招生、各中学、各报名点要对照高考报名条件,认真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学历)和实际就读情况,凡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要主动协调公安部门,严格审核考生户籍信息的真实有效性,重点核查高中阶段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是不是满足迁户政策。凡属弄虚作假或以高考为目的非法迁移入户的,一律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各县(市、区)招生、报名点应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尤其是对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应明确告知后果(若报考,将无法报读本科批次院校)。2024年11月20日前,各地市招生须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名单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招生一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考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
(三)做好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随迁子女资格审核工作按《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优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粤教考函〔2023〕34号)等有关要求执行。各地招生要积极协调公安、社保、医保等部门,充分的利用网上系统和电子数据来进行联审,简化审核流程。审核过程中,发现随迁子女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证件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报名,已经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各高中阶段学校可提前组织随迁子女考生进行材料初核,引导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学生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
(四)加强考生毕业生身份审核。除报考高校少年班、数学英才班、数学领军计划、物理攀登计划、物理学科卓越人才教育培训计划等教育部批准的类型外,严禁非应届毕业班在校学生报考。凡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在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高考。中学有组织非毕业班学生报考行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高等学校新生报到时将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无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考生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五)加强考生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2025年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申报工作按照《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根据《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安排,各高中阶段学校和报名点要提醒合乎条件的考生及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各地招生要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的材料汇总、资格审核、上报、公示、信息录入等工作,避免造成工作脱节和遗漏。要充分的利用数据比对、部门联审等办法加强考生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工作。对弄虚作假骗取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考生档案,包括考生信息(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是考生考试、填报志愿、投档录取、入学报到、电子注册、学籍管理、学历证书等相关工作办理的重要依据。考生信息错漏可能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无法填报志愿、无法在教育部备案,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书等各种问题。各级招生要格外的重视考生信息数据的采集和建档工作,建立健全考生信息核准检验机制。各报名点、各有关中学要认真指导考生完成报考信息的填写、校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考生信息的核准工作,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一是要坚持考生基本身份特征信息使用电子设备程序统一采集。统一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基本身份数据,使用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采集考生相片和人脸特征信息数据。二是要建立健全考生信息核验机制。对于考生填报的信息有电子数据的要充分利用电子数据核验,无电子数据的要求考生在签名确认前认真逐项检查报名表内容,采用交叉检查、工作人员复核等方式加强人工核验,重点加强对户籍地、应/往届、学籍、选择考科目、联系电话等关键易错信息的核验,确保电子信息数据准确。三是要及时处理报名过程中遗留问题。对报名过程中无法处理的生僻字等问题,报名结束后要按要求及时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备案。考生报名后姓名、证件号、户籍、政治面貌等信息有变化,按照“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考生信息修改审核流程”进行更正,信息更正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手续。
在严格报名资格审核的同时,各级招生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优化机制、简化流程,着力解决考生急难愁盼问题,在报名过程中为考生办实事,减轻学生报考负担。在随迁子女资格审核、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考生资格审核、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审核等涉及跨部门审核的,要及早与有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明确审核流程,给出清晰指引;能够利用网上联审,或利用电子数据进行比对的,要尽可能减少学生家长上门,减少开具证明要求;对应届毕业考生,能够由中学集中统一办理的,应通知考生提前准备材料,集中统一办理;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统筹,将报名政策和安排及时通知在校外实习实践的学生,并组织好相关学生的高考报名工作;对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等需要现场评估的,要做好指引,并协调相关部门一次完成评估和材料报送工作。
在严格报名资格审核的同时,各级招生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优化机制、简化流程,着力解决考生急难愁盼问题,在报名过程中为考生办实事,减轻学生报考负担。在随迁子女资格审核、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考生资格审核、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审核等涉及跨部门审核的,要及早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明确审核流程,给出清晰指引;能够利用网上联审,或利用电子数据来进行比对的,要尽可能减少学生家长上门,减少开具证明要求;对应届毕业考生,能够由中学集中统一办理的,应通知考生提前准备材料,集中统一办理;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统筹,将报名政策和安排及时通知在校外实习实践的学生,并组织好相关学生的高考报名工作;对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等需要现场评估的,要做好指引,并协调有关部门一次完成评估和材料报送工作。